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期三天。
会议学习贯彻了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新区开放开发、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关于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关于地铁建设工作情况、关于市属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情况等5项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绿线管理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5年1-7月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4项报告,审查批准了市人民政府2014年市本级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等2项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福建省档案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等2项报告。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副主任陈奇、鄢萍、柯有民、徐诗文、陈建平、林厚新,秘书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忠勇,市政府副市长林飞、高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