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快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决定(草案)》、《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快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和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了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5件议案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草案)和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会议审议了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副主任陈奇、鄢萍、柯有民、徐诗文、陈建平、林厚新,秘书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杭东、胡振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胡志伟、副院长黄贤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