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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发表时间:2016-10-28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期两天半。

  会议学习贯彻了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尼伯特”台风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闽菜(福州)技艺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对福州新区建设情况、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主持全体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深生到会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奇、鄢萍、柯有铭、陈建平、林厚新、陈春光,秘书长郑云春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为民,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飞,市政府副市长胡振杰、杭东、李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关瑞祺、林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贤光、欧阳春、林志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副检察长董良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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