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期一天半。
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及防范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1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我市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柯有铭、陈建平、关瑞祺、林峰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可仕、杨新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叶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伟、副院长林志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副检察长张捷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