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帐号: @fzrd.gov.cn 密码: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会议文件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李辉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6-04-21 信息来源:代表工作委员会 字体:【】【】【

  (2026年4月20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李辉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