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法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2008年立法计划(草案);
5、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