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2. 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区新城建设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4. 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5.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海丝”沿线交流合作工作情况的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渔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0.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1.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
12.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规定(草案)》的议案;
13.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议案;
14.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的综合报告;
15.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