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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11-02-10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公厅 字体:【】【】【

 

2011110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承平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福州“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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