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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09-01-22 信息来源:http://www.fzrd.gov.cn 字体:【】【】【

    为推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拟安排在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二)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安排在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检察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

    (四)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和再就业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会同侨台委、农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经费投入、规范经费的使用。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农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八)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九)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条措施贯彻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十条措施的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完善食品卫生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委会同农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台“三通”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推进对台“三通”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侨台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一府两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室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人代室负责组织落实。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法院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审判监督和法官业绩评估机制落实到位,依法公正裁判,提高审判绩效,实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以上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维护、本地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掌握及督促整改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重点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以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并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由办公厅负责组织落实。

    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加强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质量,维护法制的统一。这项工作由法工委负责组织落实。

    五、跟踪监督项目与专项工作

    为增强监督实效,将对涉法涉诉信访、道路交通管理、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侨房腾退、河道采砂管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工作开展跟踪监督。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为促进公安(边防)派出所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这项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

    对列入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与专项工作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依法监督和工作创新相结合,坚持监督前的学法、调研、暗访,坚持出审议意见前后的沟通、对接,促进问题的解决,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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