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关于2008年市本级农业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确保市本级农业投入不断增加,并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健全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市本级财政不断加大了农业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业投入总量偏小、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比重相对较小的问题。2009年市本级已安排农业法定支出3710万元(不含基金,下同),比2008年增长15.04%,比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出7.04个百分点,实现了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目标。共安排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田水利等农业基本建设投入3953.8万元,比上年增长2.75%。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农业投入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带动作用,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减亏补偿和保费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真正做到农业投入逐年都有明显增加。
二、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省里实施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在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投向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品种改良、农业科技推广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等实用性项目,不断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实效。一是努力提高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等项目的投入比重。2009年市本级财政已安排该项经费2850万元,比重达到76.82%,分别比2008年增加525万元和4.72个百分点。二是着力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目前已落实市级配套资金2580万元,用于加快实施“造福工程”、“农村行政村通水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海堤强化加固工程”、“家园清洁行动”等惠农工程,三是加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扶持力度。2009年市财政已安排县区水利建设补助经费1800万元,冬春修水利专项经费250万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260%和25%,重点用于解决农民直接受益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维护和渠道清淤。四是进一步加强渔港建设扶持力度,把渔港建设列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重点项目加以扶持,从2009年开始,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国家、省和市立项的中心渔港和一、二、三级渔港建设。
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对发展现代农业的支撑力。
着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步伐,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农业技术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2009年市财政预算已安排农业科技投入经费1200万元,比2008年增长106.89%。重点支持农业品种改良、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科教结合项目建设。二是强化对台农业“五新”技术引进。把榕台农业合作作为提升福州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点来扶持,积极扶持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技术,支持台胞来榕投资创业,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五新”技术引进专项经费580万元。三是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服务。继续支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培训政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继续落实村级农民技术员补贴政策,加大对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加农民收入。
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支农机制创新。
进一步完善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引导农村资源优化配置。一是加强“银政”协作,争取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未来5年内,向我市“三农”和县域提供200亿元人民币信用额度,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等提供配套信贷资金。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抓手,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满足农户融资需求。二是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原则,积极推进森林火灾、水稻种植、渔工责任和渔船等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继续实施能繁母猪保险,并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农投入农业,达到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加快农村发展的效果。
五、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支农资金有效运行。
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严格预算编制,在确保农业法定支出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农资金的投向和重点。在现行每月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基础上,强化支农预算执行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及时高效。强化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对有配套资金项目,层层进行落实,不折不扣地兑现好国家各项惠农强农政策。
专此报告。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