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传统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我市建筑陶瓷、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等传统行业发展情况和政府扶持传统工业的情况。拟提请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二)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内河整治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内河整治工作力度,维护内河环境卫生的情况。拟提请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规划设置、设施建设、人员配备、财政投入以及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履行等方面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拟提请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机制,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
(五)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政府关于廉租房、经济租赁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及保障范围和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给,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等方面情况。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六)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外贸进出口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2010年上半年我市外贸指标完成情况、出口型企业发展情况以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鼓励外贸出口的措施及成效等。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大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力度,保障城市规划实施。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八)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一府两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室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人代室负责组织落实。
(九)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建立法律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司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督促政府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南北港、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重点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畜禽养殖、企业生产污染防治,居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及连家船清理等方面的情况,督促政府保障生活饮用水质安全,强化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环委、农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二)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推进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侨台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了解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包括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则、参保范围、基金筹集方式、养老金待遇水平和领取条件以及新农保与相关的政策制度配套衔接等情况。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十四)听取和审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由城环委负责组织落实。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重点对台湾同胞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和有关优惠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由侨台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福州市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重点对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保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业技术的研究、服务、应用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由农经委负责组织落实。
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加强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有关工作由法工委负责组织落实。
五、跟踪监督项目
为增强监督实效,拟对关于中小企业扶持、农业经费投入和使用、食品安全、计划生育、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等方面工作的决议和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以及扶持贫难侨工作、“福州市优秀派出所”荣誉称号授予单位履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