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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19-06-12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执法检查要求,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分两个组,深入福清、长乐、闽侯、罗源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本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市首次将三级联动应用于执法检查中。

  连日来,执法检查组赴福清检查海口桥国控监测断面情况、融元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东张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赴长乐检查力宏印染工业污水污染防治情况、陈塘港环境整治情况;赴闽侯检查白沙镇污水站运行情况、青岐水源地取水泵房及周边环境情况;赴罗源察看敖江流域霍口二级水源保护区和霍口溪水质情况,详细了解小流域治理和河长制落实、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工业、农业污染处理等情况。每到一地,执法检查组都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县(市)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并与当地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执法检查中,代表们认真履职,踊跃发言,共有40多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

  据了解,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于近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三级联动执法检查要求,省、市、县(市)区三级人大常委会围绕统一议题,结合实际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级实施监督、分级督促整改。各级人大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此次执法检查还将与修订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结合起来,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推动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该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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