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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17-06-10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6月5日~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执法检查。

  6日,执法检查组在榕检查,前往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我市贯彻实施著作权法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听取相关部门、企业对进一步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和修改著作权法的意见和建议。

  在执法检查中,陈竺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执行著作权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对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的思路、法治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补齐普法、执法、司法中的短板,全方位提升著作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著作权认知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著作权的创造和应用。执法检查组将认真研究、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用以推动著作权法的更好落实和修法工作。

  省市领导刘群英、鄢萍、李春陪同在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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