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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列出交办清单
市疾控中心新址明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施工
发表时间:2020-08-28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7日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以往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不同,这份报告附上了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与市政府分管领导面对面交办清单以及执法检查重点问题清单,明确了一批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按照清单要求,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明年底将基本完成主体施工。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从总体来看,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政策更加务实,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广覆盖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康福州建设及传染病防治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要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夯实疾控基础功能、丰富爱国卫生内涵、提升医疗救助实效等建议。

  记者注意到,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与市政府分管领导面对面交办清单明确了三项立行立改工作。在提升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检验检测及科研能力方面,要为市疾控中心添置实验室仪器、临床检验设备及一部流动检测车,建设应急移动实验室,这些工作都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及其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项目今年10月前动工,明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主体施工。在加大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方面,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传染病期间医疗机构实际承担的防治任务,由市财政局予以核拨,此项工作将于明年8月底前完成。

  按照执法检查重点问题清单,福州肺科医院周边环境问题整改将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包括周边道路拓宽及医院车辆出口处脏乱差专项整治等。针对县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计划于明年12月底前完成必要的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装备配置,全力推动台江区、仓山区、连江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前建成。还要以3年为建设周期,推进市中医院创建中医治未病省级重点专科。另外,还有一系列需持续推进和长期落实的工作也在清单中予以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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