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7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潘丽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州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福州市2009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州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09年市本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