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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09-01-09 信息来源:http://www.fzrd.gov.cn 字体:【】【】【

 

(2009年1月7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承平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努力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和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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