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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16-02-21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

(2016年2月20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燕培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福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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