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郭孔惠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闫榕霞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卓小康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叶丽琴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金山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郭孔惠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免去闫榕霞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杰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林岩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