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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源县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落实行政首长“第一把手”责任制,要求承办单位“第一把手”对建议逐件过目,亲自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签发答复函。二是明确分工,各部门、单位接到建议件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解交办,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做到专人办理。三是定期检查本单位所承办的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议办复后,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提高满意率和办理的质量。会议还规范了交办、办理、答复、办复、分类、归档等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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