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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代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6-02-21 字体显示:
   昨日下午,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大会堂内气氛庄重严肃。参加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全体代表,现场见证了本次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这是我市首次在市人代会上组织大会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大会现场,本次会议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周振华宣布,本次大会选举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伟分别进行宣誓。
  迈着坚定的步伐,陈春光与胡志伟先后登上宣誓台,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郑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全体代表见证了这一神圣的时刻,并对宣誓人报以热烈的掌声。
  仪式结束后,宣誓人表示,将牢记誓词,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宪法宣誓工作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开展的。按照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规定,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国家工作人员,由选举、任命机关或提名机关参照此办法组织进行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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