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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掷地有声”

市人大代表建议进行立法管理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1-09 字体显示:

  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如何更高效地处理生活垃圾,减少污染并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已成为各地人大代表关注的“热题”。市人大代表林峰等10人向市人代会提交了关于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议案,就如何推进“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监管及激励等方面提出建议。

  【现状调查】

  过去一年,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速。2017年初,市城管委编制并印发了《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年6月,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五城区的5个小区、5个单位和3个高等院校(系)展开,定点安排各类垃圾收集桶,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其中部分试点已市场化运作。

  虽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但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所带来的垃圾分类标准不具体、配套措施缺乏等问题,依然广泛存在。议案指出,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天福州市仅五城区运往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填埋场的垃圾量就达到5000吨,传统的焚烧和填埋处理方式对环境造成了不少压力。不仅如此,简单的人工筛选方式也造成大量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被“忽略”。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仅将为垃圾回收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也将促进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怎么分】

  明确的分类标准,是垃圾分类的基础。代表们认为,易腐烂变质的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应单独投放。对于普通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则应当分干、湿进行投放,其中,“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应采用专用收集容器,由取得许可证的收运企业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怎么收】

  议案提出,居民住宅区,商务、办公、生产经营区域,人行道路、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均需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则由有专业资质的企业、单位负责。

  议案对收运企业的义务也提出了建议。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企业应当按时、分类收运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同时,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此外,收运企业还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备。

  【如何处理】

  垃圾分类之所以难,是因为这是一项后端决定前端的工作。后端有什么样的处理手段,前端就对应什么样的分法。

  为提高垃圾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利用,议案建议,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置,并鼓励这些企业对废塑料、废玻璃、废竹木、废织物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

  餐厨垃圾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理。其他易腐垃圾采用堆肥、生物发酵等技术就地生态化处理。

  此外,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理台账,并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如何监管】

  议案提出,生活垃圾分类离不开严格的监管体系,要通过行业自律、投诉举报、信用管理等方式提升监管实效。

  其中,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系统化、规范化、集约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则建立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二者的互通互联。

  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推送本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进行相关处罚。

  同时,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按照规定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每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代表们还建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对生活垃圾分类再生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提供必要的协助、指导和财政科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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