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的12件代表议案全部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12件议案是:陈能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作出全力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的决定》的议案,张晓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的决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的议案,陈吕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高洪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议案,吴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议案,郑书鸿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议案,郑书鸿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脱胎漆器保护条例》的议案,陈展弘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议案,陈展弘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邱红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海上构(建)筑物登记办法》的议案,陈展弘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的议案,陈展弘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州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