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在福州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草案)》《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并表决通过福州市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原则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的综合报告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全市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城管中队、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补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春光、关瑞祺、肖华、陈曾勇,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林中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训志,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列席有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