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在福州召开,会期一天半。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开展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询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消防条例》《福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城市内涝成因与治理对策、民族乡村振兴推进情况、深远海装备养殖发展情况、科创走廊建设情况等六份调研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主持召开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成财、陈曾勇、游通铃、陈忠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郑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治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兰超,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茂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列席有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