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9: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1.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2. 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3. 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海丝”沿线交流合作工作情况的报告;
5.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
6.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渔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7.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8.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9.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
10.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规定(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初步审查报告;
1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
4月28日上午11:10 第一次分组会议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4月28日下午15:00 联组会议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月28日下午16:40 第二次分组会议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4月29日上午9:00 联组会议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区新城建设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4月29日上午10:40 第三次分组会议
审议《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草案)》。
4月29日下午15:00 第四次分组会议
1.审议《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规定(草案)》;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渔业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月29日下午16:5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区新城建设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表决《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
3.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