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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0-12-03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

(2020年12月2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6日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事项。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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