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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茂和代理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3-12-28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23年12月27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茂和代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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