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7年1月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7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
8.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或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