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7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8.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9.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草案);
10.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1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
12.审议《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
13.审议《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14.书面报告:
(1)市人大社会委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2)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探索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任职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15.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