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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专题询问监督质效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3-05-15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课题组 字体:【】【】【
   专题询问是对“询问”这一法定监督形式的创新运用。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专题询问以来,因其具有主题更鲜明、重点更突出、内容更具实质性、提问更有针对性等特点,迅速为各级人大所重视,在全国得到推广。我市已连续12年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经过不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召开两场专题询问会+交办问题清单+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的全链条监督闭环,以及“公开征集议题+行业人大代表独立调查+专题询问会网络直播+网友现场发问+媒体全程跟踪整改落实进展”的全公开监督模式。首次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监督重要作用提出更高的目标。对标党中央的要求,专题询问的监督刚性和民主性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有必要加大改革步伐,推动专题询问“常问常新”,使这项工作实现更好的政治效果、民主效果、社会效果。
   (一)改进“开门征题”流程,用制度保障专题询问选题切中“最大公约数”。专题询问的议题来自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 “开门征题”,努力推动市委关心关注的中心工作、政府重视主抓的重点任务、群众呼声强烈的心声愿望都能列入监督计划。但是,随着我市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的全面铺开,福州人民群众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对实现幸福美好生活萌生了更多期待。重要的工作千头万绪,受限于人力与时间,人大不可能对所有工作都实施监督,每年只能集中精力对1-2个监督议题开展专题询问。为破解“鱼和熊掌”的选择困境,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征题、选题、定题的机制,确保每年列入监督计划的项目能更好地兼顾党心、政情和民意,确保选中的专题询问议题能精准切中最大公约数。建议借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三三制”思路,改进制度设计如下:(1)每年在谋划监督计划时,扣除上级人大和兄弟市区人大联动协同监督项目,根据精力和时间,对监督议题作适当冗余的预估,定下议题总数后三等分。(2)三分之一的监督议题,由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汇报,请市委“点题”。(3)三分之一议题,与市政府及工作部门协商,请他们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题”。(4)最后一个三分之一,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组织开展“双联系”活动,以及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请人民群众“出题”。(5)根据三方来源征集到的题目,选定交叉重叠部分,作为开展专题询问的监督议题。
   (二)拓展“公开参与”渠道,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生动践行于询问现场。专题询问的重头戏在于“问”。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优化扩大“问”的参与面,建立了网络图文直播、记者现场代替网友提问等机制,推动询问会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问答之间,应询部门展示出了开诚布公的态度,具体地、现实地落实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的立场。但是,参考国内部分省市的先行探索实践,我市专题询问工作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等方面,还有可以提升的方面。建议:(1)扩大列席规模。至今,我市组织开展的历次专题询问,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唱主角。虽有邀请相关行业人大代表列席,但在数量上属于少数。2019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以及市民代表260多人列席,并允许列席的人大代表和市民现场点名政府部门进行提问;每当主持人宣布开始提问,询问会现场都有七八只手举起争相发问,营造出了别开生面、生动活泼的民主氛围。(2)尝试把询问会场搬到现场。2014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建筑扬尘治理情况专题询问,专门把会场选在一处开放式的建筑工地,让所有关心关注这项工作的人都可以来到现场、零距离地观摩人大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民主监督的实况。(3)实行电视实况直播。我市专题询问均采用文字速记方式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其具有易于阅读、便于检索等优势,但也存在缺乏现场感、信息发布具有延迟性等缺憾。纵观国内,江西省、武汉市以及我省的厦门市已成功举行多次专题询问现场电视直播,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不仅能从应询部门的回答中得到信息,也能从回答者的神态反应中,对各部门履职成效作出评判,让专题询问释放出更多的民主意识、民生情怀。
   (三)延伸“实效监督”链条,让彻底解决问题成为闭合专题询问监督流程的“终点”。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打出“组合拳”,采用交办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一题两问”、追加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专题询问由“单一监督”向“复合监督”转变,不断延伸专题询问监督链条,力求“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手”。回顾和总结这些年的实践,尚有值得进一步完善之处。例如:(1)主动将专题询问相关材料全部公开。我市专题询问已摒弃“导演式”的排演,敢于“较真”,所有发问事先不通气、不交底。在实践中,经常有问题尖锐触及盲区痛点,有的应询部门负责人现场答不上来,采用事后向常委会反馈书面材料的方式补答。但是,补答的过程在直播环节之外,材料没有公开发布。部门补答了什么,答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无从知晓,实质上变相地减轻了有关部门坦诚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应询作答的压力。建议作出相应改进,将补交、补答的材料全部公开,并寄送参与和列席专题询问会的全体成员。(2)适时对专题询问“回头看”。从既往的实践看,“一题两问”的时间跨度大多在半年左右,首次询问到满意度测评大约跨度10个月。一些积弊已久、复杂度高的难题,或需要更长时间根治化解。大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这一情况,在专题询问结束一年后安排听取审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报告,进一步拉长了监督的周期,为从源头上解决复杂问题提供了充裕的时间,值得参考借鉴。(3)及时根据审议意见作出决定决议。目前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成果,通常形成审议意见随同问题清单向政府交办。审议意见并非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多次根据人大监督成果做出决定决议。建议把决定决议作为专题询问成果的表达载体,让专题询问具有更强大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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