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决定废止《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1996年11月28日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7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0年12月28日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州市环保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1年3月30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0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0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4月2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