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2组赴长乐区、福清市开展《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执法检查组察看了长乐区的壹加壹闽剧团、大众闽剧团(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林瑛闽剧艺术传承中心)、“河滨乐园”闽剧戏台、和平街闽剧体验馆,福清市的清辉闽剧团、侨乡闽剧团、雍和鸣,重点检查闽剧保护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并与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
执法检查组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从赓续福州历史文脉、助力福州文化强市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法规的责任感使命感,为依法推进我市闽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打响闽都文化国际品牌作出积极贡献。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的作用,认真梳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法规实施困难与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实对策建议,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配合本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还带队赴鼓楼区、闽侯县开展《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深入了解闽剧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精品剧目创作、惠民演出服务和公益性活动开展等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