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探索推进闽剧国有院团绩效工资改革,合理提高闽剧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水平,还要大力开展闽剧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活动,支持将闽剧学习纳入中小学文化教育实践教学内容。
《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得到了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闽剧从业人员、爱好者的广泛欢迎和普遍好评,闽剧依法保护传承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通过执法检查也发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执法检查组针对这些问题逐一提出建议。
在加强统筹协调方面,建议抓紧健全完善闽剧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与闽剧保护传承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将闽剧保护传承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强化政策扶持方面,建议探索推进闽剧国有院团绩效工资改革,着力建立体现闽剧职业特点和劳动价值的薪酬、奖励制度,合理提高闽剧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水平,通过“以奖代补”、组织展演等方式,积极支持民营剧团规范发展;在打造精品力作方面,建议坚持传统戏、现代戏、新编历史剧“三并举”原则,大力抓好《过崖记》《幻戏图》《严复》等一批精品优秀剧目创排提升,复排演出一批经典传统剧目;在狠抓人才培养方面,建议探索校团合作办学、订单式教学等办学新机制,鼓励和支持闽剧代表性传承人、闽剧名家设立闽剧传习所、工作室,建立艺术院校青年教师与闽剧院团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在提升普及宣传方面,建议鼓励发展闽剧博物馆、陈列馆等特色鲜明的闽剧文化展示区,大力开展闽剧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活动,办好闽剧数字博物馆等网络平台,让闽剧传统艺术更加贴近年轻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