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审议的项目(共11项)
1.《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三审)
2.《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二审)
3.《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已二审)
4.《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一审)
5.《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
6.《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办法》
7.《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
8.《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规定》
9.《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
10.《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
11.《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废止)》
二、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共16项)
(一)重点调研论证项目
1.《福州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修改)》
2.《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3.《福州市平安建设促进条例》
4.《福州方言(福州话)保护传承条例》
5.《福州市闽江(乌龙江)福州段洲岛保护管理条例》
6.《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
7.《福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8.《福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二)调研论证项目
9.《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10.《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修改)》
11.《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
12.《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修改)》
13.《福州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4.《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修改)》
15.《福州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16.《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