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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
国庆起实施,为推动“海上福州”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表时间:2024-09-13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12日召开《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海上福州”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通铃、市政府副市长孙晓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于2006年制定,2010年作过一次修订,对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再度修订,是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关于“海上福州”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的实际行动,也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推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奋力谱写向海图强新篇章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法规修订意义的认识,把学习、宣传、施行《条例》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海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协调配合,围绕“自然海况特殊”“海上设施特别”“港口及临港产业特有”等福州海域特色及海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扎实细致做好法规贯彻实施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督,围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确保法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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