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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表时间:2023-03-17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执法检查组将于近期分2组赴仓山区和闽侯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次执法检查是该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我市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深化拓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聚焦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公共秩序文明等行为的促进和实施情况以及纳入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的监管、整治情况,精准查找问题,有效提出对策;要密切联动协作,扩大社会参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查促改,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云春、副市长孙晓岚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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