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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发表时间:2026-08-13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记者12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切实做好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2027年—2031年)和202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方面地方立法权限,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立法项目建议应提出我市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包括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4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350005;传真:0591-83333198;邮箱:fzrdfg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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