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16日至5月2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并充实机关巡察整改工作组,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工作组采取“每周盘点、每月汇报”的方式进行任务推进、监督检查、对账销号,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4次机关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组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成员对照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制定《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4个方面37个问题制定87条整改具体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服务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双促进、双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兰超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7个、整改措施59条,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全面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整改政治自觉。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及时向常委会主要领导报告整改重大事项,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机关党组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组会,带头研究整改举措,带头协调重点环节,带头督导关键任务,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走深走实。二是全面检视剖析,增强整改内生动力。亲自审核把关机关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其他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理解到位、认领到位,原因剖析深刻透彻,整改措施具体可行。严肃认真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扎实高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一张清单”整改到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分解细化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亲自审定整改措施,形成具体台账。建立“专人专管、全程跟踪、动态管控”的整改台账管理机制,对每一条销号措施亲自予以审定,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推动建章立制,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契机,着力从巡察反馈意见中深入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补齐短板漏洞,健全工作体系。结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改革攻坚任务,牵头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先后制定、修订机关有关制度规定22项,切实以制度规范固化巡察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带头抓整改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整改责任落得不够实。
整改进展情况:
(1)已修订《中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机关党组传达、讨论和决定事项,并列出具体清单;明确机关党组及班子成员主要职责;完善机关党组在组织、决策与执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切实健全规范机关党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
(2)已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由机关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5年9月24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注重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规范有序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
(3)已建立“专人专管、全程跟踪、动态管控”的整改台账管理机制,由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台账管理,每周汇总整改进展,并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每月机关党委向机关党组专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期内,机关党组听取机关党委3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机关党组书记强调部署阶段性整改任务并提出具体意见。
问题2: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4)制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开展会前学习、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方面要求,确保会议开出高质量、好效果。2025年10月20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坚实思想基础。
(5)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机关党组书记兰超主持机关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工作,并召集会议讨论研究,反复修改完善;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反思自身及分管领域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修改完善个人发言提纲。机关党组书记兰超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核把关。
(6)2025年10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机关党组和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严肃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推进整改的目的。
(7)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的问题以及互相批评提出的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关于“巡察成果运用还不够有效”的问题
问题3:重建轻管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8)系统梳理与整合功能相近组织管理办法,并已修订《福州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工作规定》,进一步提升了活动室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指导推动各县(市)区人大依托活动室平台,强化其联系代表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功能,将代表履职融入基层治理实践。2025年组织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为民办实事项目票决相关活动,拓展基层民主参与渠道。
(9)已督促各行业联络站站长梳理长期不参加活动的代表,逐一沟通提醒,并于2025年11月20日向各行业联络站印发《关于做好行业联络站成员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引导其妥善处理履职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10)已对各行业联络站工作台账的制定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明确台账记录要求,统一格式标准。集中整改期内,8个代表行业联络站共开展活动44场,经查台账记录完整。
问题4:整改任务落实质量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11)2025年11月13日,印发《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的范围。集中整改期间,常委会领导赴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同时,坚持将“上下联动、协同共进”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推动市、县共同开展联动调研、联动监督等,并设立市县两级人大互学共建平台,比如:在福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刊登《罗源县人大常委会:聚焦“小监督”问政 推动“大民生”落地》等优秀案例,展示基层人大好经验、好做法;向县(市)区人大征集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议题建议,不断强化常态化沟通协作效能。
(12)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按规定反馈的3件市人大代表信访件,经核查,主要由于个别承办环节的协调联动与跟踪督促机制不够健全,鼓楼区人大常委会、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等相关单位均已作出书面反馈说明。在此基础上,坚持做好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及时跟进逾期未反馈的信访件,确保所有信访事项按时规范办结,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问题5:学思践悟还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3)已修订《中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 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力量》重要文章,并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虎穴藏忠魂 曙光迎来早——致敬中共隐蔽战线的英雄们》讲座,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提升履职能力。
(14)完善提升福州人大新思想教育实践基地,提升展陈内容,新增2段视频资料。完成实践基地讲解员培训,新增讲解员7名。
(15)已修订《福州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工作规定》,积极引导市人大代表进入活动室开展联系群众履职活动,2025年,未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开展活动的代表比例较之前下降14.92%。
问题6:高质量服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6)已完成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安排调整工作。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组成人员空缺情况,已预先指定机关代表工委相关人员作为临时联络人牵头联系相关代表,待新成员产生后将及时对接并更新联系名单,确保代表联络工作不断档、不空转。同时,结合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切实提升联系工作质效。
(17)已完成《福州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工作规定(试行)》修订工作,明确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核心职能,强化属地管理优化代表编组机制,细化分级分类意见处理及跟踪反馈流程,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效能。加强对活动室工作指导,2025年全市各活动室已组织开展活动1164场,其中市人大代表参与164场,基层活动的代表参与覆盖面显著扩大。同时,坚持问需于民、精准选题,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议题建议的方式,聚焦海洋经济发展、劳动者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审判、文旅发展质量、福马融合发展、城市养犬、茉莉花茶产业发展等群众关注的领域,提前谋划专题询问项目,切实将社会关切转化为精准的监督议题,确保人大监督始终紧扣群众脉搏。
(18)认真落实《福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管理办法》,制定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实现“每日1名闽侯县人大代表听民意、每周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每月1个专(工)委或行业联络站开展活动”。2025年已向84个考察团体推广了实践中心的经验做法。
问题7:落实服务大局开展重点立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9)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相关法规进行了全面摸排。根据法定立法程序,法规由市政府提出议案后,需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数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一般2个月召开一次),每次审议后都要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等,最后还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所需时间较长。《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其他法规已按程序终止审议或延期审议。2025年12月,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提交常委会会议三审前,市政府办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来函建议暂缓审议法规,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缓审议该条例。
(20)完成新一届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工作。秉承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的原则,在保留原有4个参与积极性高的联系点基础上,新增5个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拓宽联系点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沟通与指导,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建言献策。2025年所有提请审议的法规均已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确保联系点能有效发挥基层“直通车”作用,将民情民意民智融入立法实践。
(21)2025年审议通过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法规均按规定在《福州日报》、福州人大网上刊载。
2.关于“保障全市人大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8:落实提升监督质效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22)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全域治水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调研不够深入问题,已通过专题调研、查看内页资料等方式,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鳗鱼养殖尾水治理等7项重点交办事项的“回头看”工作,推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小型单村供水工程建设、鳗鱼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等工作落细落实。
(23)健全落实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机制,修订《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明确对“一府一委两院”反馈的研究处理情况,由相关专委、工委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并出具审核意见,通报“一府一委两院”。集中整改期内,完成关于对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并通报相关部门。
问题9:服务联系代表工作还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24)持续优化调研活动组织方式。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前置代表参与环节。每年初由代表工委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参与立法、监督调研活动的意向,全面摸底代表专业背景与特长,实现调研课题与代表专长的精准预匹配,变“被动邀请”为“主动谋划”,从源头上提升代表参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人员构成,突出基层一线导向。机关各委室组织调研活动时,有针对性地邀请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工人、农民等基层代表参加,确保调研团队构成的多元化和专业性。三是健全制度保障,规范调研组织流程。已于2025年11月18日印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优化机关视察调研活动的通知》,强化对各类视察调研活动方案的审核把关,加大统筹力度,强调方案制定与实施之间必须预留充足时间,限定半日内的调研项目数量,倡导“小而深”的调研模式,给予每位代表充分的现场察看、交流互动和研讨论证时间,坚决摒弃“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的调研,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问题10:推动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5)进一步提高代表培训精准化水平。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期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培训班,增设区域经济发展与投资环境建设专题分析、基于“十五五”规划的高质量发展转型范式与创新路径解析等课程,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
(26)优化代表培训内容,2025年11月29日,组织市人大代表网络培训班,组织代表专题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内容,并为每名市人大代表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政治素养、法治意识和履职本领。
问题11:落实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履职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7)落实市县两级人大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已于2025年11月13日印发《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联系。
(28)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机制,打响为民办实事“办不办由人民作主、好不好让群众评价”工作品牌。常态化加强市县人大工作交流,2025年10月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建议议题,2025年12月17日召开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明年工作思路。
(29)责成连江、闽清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反思,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作出严肃批评,明确指出其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存在的内容雷同等问题,要求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着力加强联动监督工作,修订《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明确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2025年已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联动监督。
(30)结合2025年第二期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培训班开展专项整改,邀请了长乐区、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等4个县区40名县区人大代表参训。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2:落实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31)已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全面排查“福州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第一时间下架、删除相关活动信息及相关报道,确保网络空间清朗。
(32)已下架相关汇编资料。
(33)已修订《福州人大网站管理规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新闻信息投稿及宣传平台管理办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四项制度,严格依照新修订制度执行信息发布、投稿审核、舆情处置等流程。
问题13: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34)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各支部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查阅核实。
(3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查摆自身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机关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为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全面提升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4: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进展情况:
(36)2025年12月3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听取机关政治生态分析状况汇报,聚焦查摆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不断巩固提升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7)认真按照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要求,2025年9月底,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已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中秋国庆节前,机关各党支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切实做到廉政提醒常态化。
问题15:廉政风险防控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38)2025年10月31日,开展机关廉政风险排查,组织机关各委办室局、机关党委和办公厅各处填写《业务处室工作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常态化监督机制。
(39)2025年10月27日,开展新一轮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专项自查工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填写《福州市党员干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问题16: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0)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前,即根据巡察期间巡察组调阅资料情况,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以案为鉴、清风争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参观濂江书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畲家红色记忆馆、文物话清廉展等,持续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
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7:项目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41)2025年6月9日,组织“数字福州”专家对“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变更方案进行评审,通过新增“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协同平台”,从技术上根本性解决财务管理系统接口问题,实现了与福建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变更后的财务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
(42)2025年9月22日,向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敦促限期完成“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终验工作的函》,要求限期完成项目终验。2025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终验协调推进会,并多次赴市数据管理局沟通终验准备有关事宜,有序推进各项终验准备工作。2025年11月28日,在市数据管理局监督下,组织7位“数字福州”专家开展“智慧人大”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并顺利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评审。
(43)坚持举一反三,严格对照《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压实项目管理职责,持续提升项目建设水平。2025年11月27日,已根据核实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18:办事效率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44)已于2025年9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代建项目工程决算的函》,函告代建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决算报审工作,并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代建工程项目结算报审推进会,就尽快做好项目决算报审有关事项进行部署。
(45)2025年6月12日,完成新思想实践基地项目报审工作;2025年12月3日,完成消防系统项目报审工作;2025年12月8日,完成办公楼改造项目报审工作。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19:差旅报销不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
(46)按要求加强对机关差旅费用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2025年9月以来累计审核39项公务差旅报销单据共计10.72万元,确保报销凭证要素完整合规。
(47)完成机关财务系统功能模块优化调整,实现财务报销凭证上传模块化操作,进一步提升审核把关的准确性和便利性。
(48)已召开专题培训会,对财务制度文件的新政策新要求进行解读,以及辅导操作电子财务系统新功能。
问题20:公车使用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9)严格落实“一车一单”派车审批制度,依托“公务约租车”和闽政通“数字屏山”平台,全面实现机关公务用车填报审批电子化操作。
(50)已印发《加强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提醒函》,对平台派车单填写注意事项作进一步规范,并要求机关车队驾驶员在出行前做好派车单及出行路线确认。
(51)严格落实先审批后维修制度,并依托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公车维修单据的审核把关,提升公车维修单据审核时效。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规范”的问题
问题21:未专款专用。
整改进展情况:
(52)已完成《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采购项目的资金安排、经费列支渠道和审批流程,确保采购工作依法合规。
(53)对机关为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订阅刊物的经费列支渠道作进一步明确。在机关日常订阅各类刊物时,按要求均注明经费列支渠道。2025年12月,为市人大机关干部订阅的《人民日报》《求是》《福州日报》等刊物按要求在“人大工作经费”列支,为市人大代表订阅的《中国人大》按要求在“人大代表履职开展活动及培训专项经费”列支。
问题22:资金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54)已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10月22日,将财政结余款项利息4.76万元上缴国库。
(55)机关挂账资金中0.7万元已清理完毕并上交国库,剩余3.3万元现金差异款相关审计结论已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问题23:手续不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
(56)加强机关会议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2025年9月以来已累计审核5项会议费共计435.01万元,未出现必要单据缺失情况,确保会议费审批文件、签到表、相关明细单据等材料齐全合规。
(57)严格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要求。
(58)加强机关食堂餐费报销的审核把关,规范机关食堂餐费结算明细资料,集中整改期内累计审核的7项机关伙食费共计18.26万元,报销凭证中均明确体现了就餐人数、就餐标准等关键要素内容。
(59)规范慰问费报销凭证要件,明确慰问费报销应做到“三单齐全”,即慰问方案、银行转账明细、领款人签字确认单(代领需附情况说明)。慰问金领款单应注明慰问人姓名、身份证号、领款金额及日期,原则上要求慰问对象本人签字,确因特殊情况由机关干部代领的,代领人应附转账凭证或相关佐证资料。集中整改期内累计产生8笔慰问费用,合计支出1.13万元,均按要求落实。2025年11月27日,已根据核实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专责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24:责任担当有所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
(60)纪检监察组已制定《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关于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的12条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结合国庆、中秋重要节点对组内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人次,提高组内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深化党性锤炼,强化政治忠诚,切实将派驻监督的责任担当扛在肩上。
(61)纪检监察组选派1名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专案办理、1名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并选送干部7人次参加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业务培训、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等,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本领。
(62)纪检监察组严守“走读式”谈话、安全办案、初次检举控告首查责任等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干部学习工作提示和负面清单,通过报送案件参加质量评查、开展办案安全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制定问题整改措施9条,加强举一反三、全面查缺补漏,在实践中锤炼过硬作风、践行使命。
问题25: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63)纪检监察组持续健全与市人大机关党组沟通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谈话提醒、沟通交流、专题会商等方式,密切配合并近距离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加强“一岗双责”,确保问题整改有人抓、有人管。
(64)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监督,紧盯巡察指出的廉政风险、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督促指导市人大机关内设机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经商办企业专项自查、政治生态分析等整改工作。将重点问题纳入监督台账,逐项跟踪整改进度,特别是将“智慧人大”验收、专项资金长期挂账等难点问题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提升派驻监督和巡察整改质效。
(65)纪检监察组强化“室组”“室组地”联动,会同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值班值守、公车定点停放等情况进行抽查,充实完善市人大机关市管干部廉政档案39人次。同时,注重源头防范,配合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组织市人大机关40名处级干部观看中纪委警示教育片,围绕重要节点制发《廉洁纪律工作提示函》、推广廉洁过节创意海报等,筑牢纪律防线。
(四)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26:议事规则不够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66)2025年11月18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增强依规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67)2025年11月18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明确细化、并列出具体清单,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问题27:统筹协调能力还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68)及时督促“点题整治”项目对口负责的市人大有关专委、常委会有关工委,严格按照《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点题整治”协同监督配套工作方案》要求,与市纪委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联合监督,定期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与市纪委开展的“点题热度榜”和“整治评价榜”投票工作,并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实地开展视察、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2025年11月19日,会同市纪委,市政协,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协同开展实地调研检查工作。2025年12月5日,在人大机关,组织人大代表并邀请纪检干部参加,召开“点题整治”协同监督项目集中评价会议,评价结果送市纪委供其结题参考。
问题28: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9)2025年3月,已组织召开了机关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并开展评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70)2025年4月,已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系统部署,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路方向、重点任务,为有序高效开展全年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问题29: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71)进一步优化机关组织架构,经请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同意,结合之前机关党支部整合优化工作,将市人大代表之家、法律服务中心党员统筹编入新设立的机关党支部。
(72)2025年10月14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机关各党支部创建“四强”党支部党建体检工作。2025年11月24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5年度党建工作检查的方案》,结合年度党建检查对各支部开展“四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73)2025年11月27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机关工青妇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明年党建带“三建”工作,推动群团组织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力构建“党建带动、三建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机关各项事业发展凝聚更广泛的力量。
问题30: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
整改进展情况:
(74)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组织生活会是全体党员进行党性锻炼、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平台,任何党员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其在组织生活会中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既要参加民主生活会,更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严禁以“已参加民主生活会”为由不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和规范性。
问题31: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75)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为目标,坚决纠正将一般性工作会议、业务学习简单等同于主题党日活动的做法,着力推动主题党日活动回归本源、丰富内涵、提升质效。一是强化制度引领,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明确主题党日活动的基本规范与政治要求,确保活动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二是大力推动形式载体创新,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开展了“福州舰艇开放日”、全市人大系统书画展党员志愿服务等特色活动,切实提升机关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三是鼓励各党支部围绕提升党员综合素质、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等主题,灵活运用实地观摩、志愿服务、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积极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使主题党日活动更加贴近党员思想实际、贴近中心工作任务,真正成为锤炼党性、提高觉悟、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
问题32: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76)已举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授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
(77)2025年10月28日,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二、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新一届支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换届程序规范,档案材料齐全。
(78)在巡察期间,机关党委立即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2025年4月至今,每月党费存入机关党费专户,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按季度上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5年4月,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党费列支购买《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对2名离退休党员党费缴纳适用比例错误问题,因这2名老党员已离世,终止追缴。2025年11月27日,已根据核实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9)已组织开展2025年度党建检查,加强对机关党委、纪委换届人选推荐程序等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的督促指导。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问题33: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
(80)加强党籍管理,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失联党员未按规定进一步处置的问题,指导督促机关党委会同机关第三党支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机关第三党支部成立专项调查组,按规定开展后续工作。2025年10月,在市公安局协助下,与该同志取得联系;2025年11月,调查组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取得该同志签字确认,并经机关第三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2025年11月17日,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后,将处置意见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预审。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同意,2025年11月25日,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处置意见,并报机关党委审批。2025年11月27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处置意见;2025年12月3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处置意见,并已按程序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通过。
(81)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党员发展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等方式,强化对党外同志和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不断增进其对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的认识,激发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集中整改期内,机关已有1名干部主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34: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82)将年轻干部配备融入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管理,优化平衡科级及以下干部人员结构,通过调任、考录、遴选等方式,持续补充年轻干部到机关工作,消除年轻干部断层。2025年6月以来,调入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4人,干部结构有所优化,梯队建设更为合理。
问题35:选人用人相关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83)严肃谈话调研推荐,按规范要求做好谈话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等,并准确按拟任职位分类提供干部花名册,民主推荐环节及相关程序进一步严谨规范。2025年以来开展的谈话调研推荐工作均准确按照职位分类提供干部花名册,谈话记录详尽并附所有谈话人签字。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明确谈话考察关键环节的必要性、重要性,加强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详细列出谈话提纲,确保考察谈话全面深入,对考察对象评价准确客观。202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两批次科级干部提任晋升、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工作,均与被考察对象开展考察谈话,参加谈话的机关干部均提及考察对象廉洁情况。
问题36: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84)进一步规范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台账,明确交回证件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催交。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编制《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告知函》,强化责任,确保相关人员知悉证件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以来,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退休干部均按规定领取、使用证件并按期归还。
(85)已修订《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办法》,并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发出提醒,明确年休假不跨年使用。2025年11月27日,已根据核实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86)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有关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假审批管理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办法的要求,持续督促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
问题37: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7)强化档案日常管理,重新梳理、审核全体干部档案,对审批不规范、认定不准确的组织重新审核、认定,对重要材料未归档的联系有关单位或本人及时补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未盖章的入档材料加盖相应公章。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名干部工作经历无佐证材料、2名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认定错误、6名干部分别缺少相关材料等情况,已按程序修改补充完善。
三、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二组无立行立改事项移交。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抓好整改落实、推进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
二是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巩固提升,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完成的整改项目持续推动各项举措走深走实,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常态化推进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定期督促,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的根本保障,认真总结整改经验,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达到“整改一个、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切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结合起来,真正让巡察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提振精气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整改实效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354933;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40号。
中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