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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表时间:2020-01-09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字体:【】【】【

(2020年1月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时贵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力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之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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