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和《〈福州古厝〉序》重要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福州古厝保护新实践,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推进福州古厝保护的历史自觉
1.提高政治站位。福州古厝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是不可再生、无法复制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以古建筑保护利用传承为核心载体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站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实现民族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福州古厝保护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统一思想认识。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古厝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对福州古厝保护利用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将在福州举办,这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古厝保护和文化传承、展示古厝历史内涵和精神价值的难得契机和重要机遇。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福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牢记嘱托、接续奋斗的实际行动,积极推进新时代福州古厝保护利用工作。
二、敬惜文化遗产,落实推进福州古厝保护的责任担当
3.坚持物质与文化相统一。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固树立经济发展和生态、人文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性工作,将古厝保护修复与旧屋区改造、水系治理、公园建设、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进行系统谋划,不断提升我市文化内涵和城市品质。
4.坚持历史与现代相统一。落实规划先行,完善规划体系,将福州古厝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新一轮《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历史建筑群等专项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抓紧完成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高水平、精准化地推进我市新时代古建筑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古厝保护传承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5.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统一。加快福州古厝全面普查和个性修复,严格落实分类保护制度,从利用模式、改造技术、管理机制、公众参与等角度探索古厝活化利用新路径,植入文化产业及展示功能,激活古厝的生命力,以适度开发利用促进有效保护,实现古厝保护与民生改善、城乡建设相得益彰。
6.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统一。注重融合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用新理念和新技术让古厝焕发出新生活力。凸显城市精神和时代风貌,打造反映文化特征、地域特色、文脉传承、文物历史的古建筑集中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品牌塑造相互促进、相互成就,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城市文明有机融汇、和谐共生。
三、集结各方智慧,汇聚推进福州古厝保护的强大合力
7.发挥人大作用。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抓紧制定和修改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让法律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法治力量保障我市古厝保护利用事业行稳致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建言献计,助力福州古厝传承发展,做敬惜历史文化遗产的表率。
8.强化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古厝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新一轮古厝保护提升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直、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同推进、强化保障,建设专业队伍,为古厝保护提供强力支撑。
9.扩大参与层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古厝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育以古厝保护利用为内容的社会组织,发挥古厝保护志愿者作用,凝聚力量和智慧,延续城市文脉,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古厝保护工作格局。各级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新闻媒体要广为宣传,激发全社会的保护热情,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礼敬守护古厝人人有责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福州市委领导下,坚定文化自信,全面保护利用传承好福州文化和自然遗产,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