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福州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了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我市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定不移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凝心聚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