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尤猛军代理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