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工作方式,实行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制,明确了每一件建议的市政府牵头领导和牵头承办单位,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二是要求各承办单位落实“四次沟通”机制,在办理前、办理中、答复前、答复后与领衔代表的“四次沟通”,通过与代表电话联系、见面征询或邀请参与研究办理建议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代表了解办理进程,在沟通中推进办理工作,尤其在今年印发给代表的征询意见表中,新增设了一栏“承办单位是否与代表电话沟通、见面征询或邀请参与办理意见建议”。三是对长乐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的7个重点代表建议,市政府明确将与市人大常委会对口相关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进行重点督办、重点推进,真正把代表建议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