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厅务会议由分管办公厅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厅领导、办公厅调研员、副调研员、各处处长组成。
二、会议的召开、议题的确定由办公厅主任提出,会议由办公厅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三、办公厅厅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办理常委会领导和秘书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3、研究、布置办公厅工作;
4、通报情况,听取办公厅各处工作汇报,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5、协调办公厅各处工作;
6、处理办公厅内部事务。
四、厅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五、厅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其成员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六、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秘书处负责。